GMP车间洁净要求和原则
1、A级的风速由0.25m/s提高到0.45±20%,也就是0.36-0.54m/s。
(提高风速,据说国内的层流都达不到这么高的速度,我觉得完全是瞎说,我们的层流常常风速**高,风速不够,换一台静压高一点儿的风机就够了,或者使用单独的空调机组供风,更有保证)
2、各洁净区压差梯度,有5Pa升为10Pa,洁净区与非洁净区、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都是>10 Pa,一般会调整到12-14 Pa。
这个非常简单,与风量无关,减少回风、增大新风即可实现。
3、温、湿度没有了范围规定,原则是根据产品特点和操作性质,保证药品生产环境要求,保证药品质量。
没有特殊要求一般以人体舒适为宜。(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,以穿着洁净工作服不产生不舒服感为宜。空气洁净度A级、B级区域一般控制温度为20~24℃,相对湿度为45~60%。空气洁净度CD级区域一般控制温度为18~26℃,相对湿度为45~65%)
4、自净时间有了指导值,15-20Min。
一般情况下实际5-10Min即可达到静态要求。
5、B级区可以在外部观察到内部的操作。
可以采用观察窗、视频摄像头监控。记住,洁净区的操作必须轻缓,必须遵守洁净区行为规范,必须定期观看视频,或者定期观察人员操作,教育培训必须到位,毕竟75%污染来自于人员。
6、流型测试,证明气流不会导致污染风险。发烟、家用电热加湿器都可以观察到流型。
7、送风机组故障报警,关键房间的压差记录、归档。在线监测空调机组运行参数,在线监测各区域压差,电子存档,实现也很简单,远程报警到值班室就行了。
8、单独的轧盖区,适当的抽风装置。
没有严格要求轧盖在人物流单独分开的洁净区。可以在同一个A级,分开房间,加缓冲,采取负压控制,足够了。
9、无菌药品生产洁净区空调应保持连续运行,维持洁净度级别。
没有污染源时,可以值班降频运行。因为室内没有操作人员,没有开设备,就没有污染源,空调系统只要不泄露,即使不开空调送风,也可以维持很多天符合要求。
10、B级区不需要单向流,也就是没必要设计成满布层流,
乱流B级即可,不要试图去设置满布层流的B级区,出力不讨好的事情。
11、据说国内的设备达不到A级生产要求。
A、动态环境监测要求。
(可以自己装或者委托自动化公司来装,很简单,很多小公司都可以做,*廉,我自己都也可以做。)
B、在线检测与剔废要求。(应该说国内的设备也很完善了,当然和国外有差距)
进口设备较其昂贵,大家都片面夸大了差别,其实这些都可以改造、增加,我们也可以帮助增加,毕竟进口设备上千万,国产设备才百万、几十万。
12、国内外的技术水平差异,主要是理念上的差异,国内厂商想不到,或者想到了不愿意去做,很多国产设备替国外贴牌的,简单改进的,高一两倍、五六倍的的价钱。我原来的公司就是专做国内设备出口的,完全自己改造符合欧美要求,然后高价卖出去,和欧美的设备竞争。
13、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。这个无话可说,制定SOP,严格执行,再说一句,清洁方法不正确,无效的清洁,完全是一种污染,起不到清洁作用,反而越清洁越污染严重,只靠消毒灭菌来控制微生物罢了。
14、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,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、杀虫剂、烟熏剂等对设备、物料、产品造成污染。
尽可能不用,尽可能采用物理方法来实现鼠害蚊虫的杀灭,关键是控制。
15、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。生产、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。
设计要合理,同时制定人员进出批准程序,可以采取门禁措施,也可以采取人员进出视频自动计数系统。
16、应当保存厂房、公用设施、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。
竣工图纸肯定要有,但是以前没有竣工图纸的,需要补画了,要和现场完全一致,要有PID图,较好有成比例的三维图,据说三维图画得好,审计官可以不进去洁净区。
17、厂房、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,并有相应评估报告。
这个强制要求的风险评估,你就疯吧,主要从污染与交叉污染的角度吧,关键是清洁验证要做好。
18、高致敏性药品(如青霉素类)或生物制品(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),必须采用**和独立的厂房、生产设施和设备。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,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,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。
这个,严格执行,否则会被枪毙掉。
19、其排风应当经过净化处理。
加中、高效排风过滤。
20、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。
似乎可以生产对药品质量无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哦,中国的语言很神奇,最后还是不知道到底能否生产非药品。。
21、各种管道、照明设施、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,应当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。
管道暗装到技术夹层,灯具采用上检修式,其它尽可能暗装、洁净区外部检修,插座、开关、电话……采取嵌入式安装,密封胶密封严密,不然和夹层相通,污染就严重了。
22、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,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。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。
防止倒灌的装置较好就是气隔断了,存水弯不好管理,*滋生微生物,需要加消毒液但是会被腐蚀,而且不能有效防止倒灌,如果真空、负压、排水堵塞,就会倒灌,我专门写了文章说这个话题,倒灌气体和倒灌污水,两害相较取其轻。
23、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当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。
专门设计的称量室,有专门卖的整体式负压称量室。
24、产尘操作间(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、称量、混合、包装等操作间)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。
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,比如吸尘。这个大家都很熟练,是高手。
25、仓库通常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。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。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,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。
取样车似乎是不行了,较好设计成取样室,带人流、物流缓冲,带空气净化。没办法,法规要求的。
26、生物检定、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当彼此分开。
分开即可。对于阳性室的设置,论坛看帖子去吧。
27、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当对生产区、仓储区和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。
较好设计在区域之外,不要直接或间接相通就好了,隔远一点,负压抽风。
28、更衣室和盥洗室应当方便人员进出,并与使用人数相适应。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。
与使用人数相适应,要计算。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。似乎加个缓冲室就可以了,较好保持负压抽风。
29、维修间应当尽可能远离生产区。存放在洁净区内的维修用备件和工具,应当放置在专门的房间或工具柜中。
设备故障需要立刻维修,如果进入洁净区的维修工具需要灭菌,时间长那就影响生产了,所以,B级区一般会备用一些已灭菌的常用工具,放在专门的房间或专门的洁净工具柜中,无菌包装。
30、当建立设备使用、清洁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,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。
所有设备均有操作SOP、维护SOP,预防性维护年度、月度计划、报告,按照设备使用的组合单元制定清洁SOP,内容要全,要具有可执行性。
31、应当建立并保存设备采购、安装、确认的文件和记录。
URS、招标书、投标书、合同、FDS、图纸、DQ、FAT、IQ、OQ、PQ,都存档呗。
32、设备所用的润滑剂、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,应当尽可能使用食用级或级别相当的润滑剂。
建立润滑管理规程,规定润滑部位及油品规格的使用清单,均采用食用级。
33、生产用模具的采购、验收、保管、维护、发放及报废应当制定相应操作规程,设专人专柜保管,并有相应记录。
更换模具和不同规格件,要严格管理,这也是一贯的要求。
34、应当制定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,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当有相应的记录。
预防性维护年度、月度计划、报告,维护SOP、维护指令、维护记录。
35、经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设备应当进行再确认,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。
改造按照变更流程,评估是否需要再确认,维修按照维修流程,评估是否重大维修,是否需要再确认。“重大”不好判定,可以自行定义,简单的改造,正在变更里做测试就行了,重大的改造、维修,起草确认方案、确认报告吧。
36、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当有明确的操作规程。
这个可以有,必须滴。
37、生产设备应当在确认的参数范围内使用。
操作SOP和相关文件中的设备运行参数必须在确认过的范围内,反过来说,设备系统确认中实际测试的参数范围必须大于计划使用的参数范围。确认完成后修订操作SOP,对于运行参数给予规定,否则开坏了设备,还不知道咋回事儿,不过目前的设备自动保护、报警实在是太完善了,不敢越雷池一步。
38、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、量具、仪表、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,并保存相关记录。校准的量程范围应当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。
衡器、量具、仪表、记录和控制设备建立台账,分级、分类管理,制定操作SOP、维护SOP、校准SOP,制定年度校准计划、月度校准计划、月度、年度报告。校准范围应涵盖使用范围。
39、应当使用计量标准器具进行校准,且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校准记录应当标明所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名称、编号、校准有效期和计量合格证明编号,确保记录的可追溯性。
计量标准器的管理。企业不论是否自己内部校准,都必须有自己的校准规程,来源于法定标准,用于对比外校的合理合法性,对于外校证书,企业内部必须签字确认,确认证书的有效性,确认数据的可靠性,确认误差在你应用的可接受范围内,如果校准数据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误差,符合你的使用标准,就可以将降级使用或者继续使用。
40、衡器、量具、仪表、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以及仪器应当有明显的标识,标明其校准有效期。
现场张贴明显的合格标识,标识必须清晰、正确。
42、不得使用未经校准、**过校准有效期、失准的衡器、量具、仪表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、仪器。
计量器具偏差处理流程,对于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,尽管校准后调整到了误差范围内,调整前的数据一定要记录,要启动计量偏差调查,分析评估**段时间的产品是否受到了影响,本条规定的任何不符像,要走偏差流程。
43、在生产、包装、仓储过程中使用自动或电子设备的,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查,确保其操作功能正常。校准和检查应当有相应的记录。
药物的合成、制剂,包装和仓储使用能够正常运作的自动的、机械的、电子的或其他类型的设备,包括计算机和相关系统,这些应用设备应按照书面程序定期校准、检查或复核,其书面记录应予保存。
44、纯化水可采用循环,注射用水可采用70℃以上保温循环。(没有了80度以上保温4℃以下存放)。
纯化水一定要循环了,注射用水似乎没有了80℃以上保温4℃以下存放。
45、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,并有相应的记录。制定日常监测规程,其实验证的*三阶段就是日常监测阶段。
水系统的验证较少应包含三个阶段;
? 阶段1: 前2-4 周是工厂试运行阶段,要进行 DQ, IQ 和 OQ 的操作。还要设立操作参数,并要确定清洁和卫生规程,包括清洁卫生的频率。 每一点都要进行取样。本阶段结束后要升级水系统的操作SOP、维护SOP。
? 阶段2:以后的4-5 周,要验证系统在控制中,取样仍然要按照**阶段的方法进行。
? 阶段3:以后的1年中要验证系统在长期的控制中。取样可减少到每周一次,水质量指南中应该包含验证和再验证过程。
46、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纯化水、注射用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,并有相关记录。发现制药用水微生物污染达到警戒限度、纠偏限度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处理。
维护SOP、清洗消毒SOP,监控管理规程(警戒限度、纠偏限度处理流程)
十万级净化车间采用工艺处理措如下:
1、 空调系统必须经过初效、中效、高效三级过滤处理的净化空调系统。保证送入室内的空气是洁净空气,能对室内污染空气进行稀释。
2、室内保证一定压力,防止无尘室内空气受外界空气干扰。一般工业洁净室要求室内与室外的压差值为5-10pa。
3、建筑围护结构必须保证气密性良好,建筑表面光滑,不产尘、不积尘、不泄露。gmp厂房一般有万级,十万级和三十万级,其中以十万级(灌装,内包装)及三十万级较多,十万级较三十万级洁净度卫生要严格很多。详见附件。监测项目 技术要求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。
温度 18~28℃(十万级、三十万级) jgj71-90 1次/班
湿度 45~65%(十万级、三十万级) jgj71-90 1次/班
换气次数 十万级≥15次/小时 jgj71-90 1次/月
三十万级≥12次/小时
静压差 ≥5pa(不同洁净级别洁净室(区)之间 jgj71-90 1次/月
≥10pa(洁净室(区)与室外)
≥5pa(洁净室(区)之间与非洁净室(区))
尘埃粒子 ≥0.5μm ≥5μm gb/t16292-1996 1次/季
十万级
≤3500000个/m3 ≤20000个/m3
三十万级
≤10500000个/m3 ≤60000个/m3
浮游菌 十万级≤500个/m3 gb/t16293-1996 1次/季
沉降菌 十万级≤10个/皿 gb/t16294-1996 1次/周
*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洁净厂房设计规范
(部分章节) GBJ73-84
**章 总则
*1.0.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,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安全适用、确保质量,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。
*1.0.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、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,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。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、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,不适用于建筑高度**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。
*1.0.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,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,因地制宜、区别对待,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。
*1.0.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、维护管理、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。
*1.0.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,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、规范的有关要求。
*二章 空气洁净度等级
*2.0.1条 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.0.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。
空气洁净度等级 表2.0.1
等 级 每立方米(每升)空气中
≥0.5微米尘粒数 每立方米(每升)空气中
≥5微米尘粒数
100级 ≤35×100(3.5)
1000级 ≤35×1000(35) ≤250(0.25)
10000级 ≤35×10000(350) ≤2500(2.5)
100000级 ≤35×100000(3500) ≤25000(25)
注: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。当其多次出现时,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。
*2.0.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,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。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,应符合附录二规定。
*三章 总体设计
**节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
*3.1.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,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:
一、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,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;
二、应远离铁路、码头、飞机场、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、贮仓、堆场
等有严重空气污染、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。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,则应位于其较大频率
风向上风侧,或全年较小频率风向下风侧;
三、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。
*3.1.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,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,并应与精密设备、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。
*3.1.3条洁净厂房较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,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。 *3.1.4条 洁洁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。
*3.1.5条 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(可利用交通道路),如有困难时,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。
*3.1.6条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,应选用整体性好、发尘少的材料。
*3.1.7条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。可铺植草坪、种植对大气含尘农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,并形成绿化小区。但不得妨碍消防操作。
*二节 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
*3.2.1条 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工艺布置合理、紧凑。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
求的工序和工作室。
二、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,空气洁净度高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,空
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,靠近洁净区人口处宜布置空气洁净度等级较低的工
作室。
三、洁净室内要求空气洁净度高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,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
回风口位置。
四、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,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。
五、应设置单独的物料人口,物料传递路线应较短,物料进入洁净区之前必须进行清洁处理。
*3.2.2条洁净厂房内宜少设隔间,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予以分隔。
一、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,甲、乙类与非甲、乙类相邻的生产区段之间,或有防火分隔要
求者。
二、生产过程中产生较强噪声或散发较多热量、尘粒和有害气体,且不能采取局部措施加以
控制者。
三、生产联系少,并经常不同时使用的两个生产车间之间。
*3.2.3条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设计,宜将洁净区、人员净化、物料净化和其他辅助用房进行分区布置。同时应考虑生产操作、工艺设备安装和维修、气 流组织型式、管线布置以及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等各种技术设施的综合协调效果。
*3.2.4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合理确定各种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标高。 *3.2.5条 洁净厂房内各种固定技术设施(如送风口、照明器、回风口、各种管线等)的布置,宜首先考虑净化空气*三节 噪声控制
*3.3.1条洁净室内的噪声级,应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动态测试时,洁净室内的噪声级不应**过70分贝A。
二、空态测试时,乱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宜大于60分贝A;层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应大于65分
贝A。
注:(1)由于技术经济条件限制,或噪声大于70分贝A对生产无影响时,噪声级可适当放宽,但不
宜大于75分贝A;
(2)上述噪声级是指在室内每一个工作点人耳位置(人离开)的测量值。对于变动噪声,则
取相同位置处在一个正常工作日内的等效连续声压级。
*3.3.2条洁净室的噪声频谱限制,应采用倍频程声太级;各频带声压级值不宜大于表3.3.2的规定。
*3.3.3条洁净厂房的平、剖面布置,应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,其围护结构应有良好的隔声性能,并宜使各部分隔声量相接近。
*3.3.4条洁净室内的各种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。对于辐射噪声**过洁净室允许值的设备,应设置**隔声设施(如隔声间、隔声罩等)。
*3.3.5条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**过允许值时,应采取隔声、消声、隔声振等控制措施。 除事故排风外,应对洁净室内的排风系统进行减噪设计。
*3.3.6条净化空气调节系统,根据室内噪声级的要求,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:
一、总风管为6~10米/秒。
二、无送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6~8米/秒。
三、有送、回风口的大风管为3~6米/秒。
*3.3.7条洁净厂房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考虑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,不得因控制噪声而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。
*四节 振动控制
*3.4.1条洁净厂房和周围辅助性站房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(包括水泵等)及其通往洁净室的管道,应采取积极隔振措施。
*3.4.2条对洁净厂房内外各类振源,应测定其对洁净厂房的综合振动影响。如受条件限制,也可根据经验对综合振动影响进行评价。并应与精密设备、精 仪器仪表的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比较,以确定对其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。
*3.4.3条精密设备、精密仪器仪表的隔振措施,应考虑减少发生量、保持洁净室内合理的气流组织等要求。当采用空气弹簧隔振台座时,应地气源进行处理,使其达到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。
*四章 建筑
**节 一般规定
*4.1.1条 洁净厂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,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。洁 净区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内墙承重。
*4.1.2条 洁净室的高度以净高控制,净高应以100毫基本模数。
*4.1.3条 洁净厂房主体结构的耐久性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, 并应具有防火、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性能(地震区应符合抗震设计规定)。 厂房变形缝应避免穿过洁净区。
*4.1.4条 送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需暗敷时,应设置技术夹层、技术夹 道或地沟等;穿越较层的竖向管线需暗敷时,宜设置技术竖井。
*4.1.5条 对兼有一般生产和洁净生产的综合性厂房,其方案设计和构 造的处理,应避免在人流与物流运输以及防火方面对洁净生产带来不利影响。
*二节 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设施
*4.2.1条 洁净厂房内应设置人员净化、物料净化用室和设施,并应根 据需要设置生活用室和其他用室。
*4.2.2条 人员净化用室,宜包括雨具存放间、管理室、换鞋室、存外衣 室、盥洗室、洁净工作服室和空气吹淋室等。 厕所、淋浴室、休息室等生活用室以及工作服清洗间和干燥间等其他用室, 可根据需要设置。
*4.2.3条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计,应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人员净化用室的入口处,应设净鞋器。
二、存外衣室和洁净工作服室应分别设置。外衣存衣柜和洁净工作服柜应按 设计人数每人设
一柜。
三、盥洗室应设洗手和烘干设备。水龙头应按较大班人数每10人设一个。
四、洁净区不得设厕所。人员净化用室内的厕所应设前室。
五、空气吸淋室应设在洁净区人员入口处,并应与洁净工作服室相邻。单人 空气吹淋室按较
大班人数每30人设一台。当仅为100级垂直层流洁净室时,可改 设气闸室。
洁净区工作人员**过5人时,空气吹淋室一侧应设旁通门。
*4.2.4条 人流路线应避免往复交叉。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布置, 一般按图4.2.4的人员净化程序进行布置。
*4.2.5条 根据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和工作人员数量,洁净厂房内人 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建筑面积应合理确定。一般可按洁净区设计人数平均每 人4~6平方米计算。
*4.2.6条 洁净工作服室内,对空气净化应有一定的要求。
*4.2.7条 洁净室的设备和物料出入口,应根据设备和物料的性质、形 状等待征设置物料净化用室及其设施。物料净化用室的布置,应防止净化后物料 在传递过程中被污染。
*三节 防火和疏散
*4.3.1条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吊顶材料应为非燃烧体, 其耐火极限不宜小于0.25小时。
*4.3.2条 洁净厂房内一般的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,可按附录三进 行分类。
*4.3.3条 甲、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,宜采用单层厂房。其防火墙间较 大允许占地面积,单层厂房应为3,000平方米,多层厂房应为2,000平方米。
*4.3.4条 甲、乙类生产或设置在甲、乙类生产环境中的装配式洁净室, 其顶棚和壁板(包括内部填充物)应为非燃烧体。
*4.3.5条 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,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 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**。隔墙及其相应**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 时,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6小时。穿过隔墙或**板的管线周围空隙 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。
*4.3.6条 技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。井 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6小时;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,应 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;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 周围空隙,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。
*4.3.7条 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、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 口的数量,均不应少于两个。但符合下列要求者,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:
一、甲、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用过50平方米,且同一时间内的 生产人员总数不
用过5人;
二、丙、丁、戊类生产厂房,符合国家现行的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规定 者。
安全出口应分散均匀布置,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用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 路线。
*4.3.8条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和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 散方向开启。安全疏散门不得采用吊门、转门、侧拉门以及电控自动门。
*4.3.9条 当洁净厂房同层外墙上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净区的门窗, 其洞口间距大于80米时,则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**消防口。 **消防口的宽度不应小于750毫米,高度不应小于1800毫米,并应有明显标志。楼层的**消防口应附设阳台,并从二层起向上设爬楼。
*四节 室内装修
*4.4.1条 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,应选用气密性良好, 且在温度和湿度等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。墙面内装修当需附加构造骨架和保 温层时。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。
*4.4.2条 洁净室内墙壁和顶棚的表面,应符合平整、光滑、不起灰、 避免眩光、便于除尘等要求;应减少凹凸面,阴阳角做成圆角。室内装修宜采用 于操作;如为抹灰时,应采用高级抹灰标
准。
*4.4.3条 洁净室的地面,应符合平整、耐磨、易除尘清洗、不易积聚 静电、避免眩光、并有舒适感等要求。
*4.4.4条 洁净厂房技术夹层的墙面、顶棚宜抹灰。如需在技术夹层内 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时,宜增刷涂料饰面。 地面、回风地沟和位于地下的技术夹层,应采用防水或防潮、防霉措施。 建筑风道和回风地沟的内表面装修标准,应与整个送、回风系统相适应,并 应易于除尘。
*4.4.5条 洁净室和人员净化用室设置的外窗,应采用双层玻璃金属窗,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。
*4.4.6条 洁净室内的密闭门宜朝空气洁净度较高的房间开启。无窗洁 净室的密闭门上宜设观察窗。
*4.4.7条 洁净室门窗、墙壁、顶棚、地(楼)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, 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。
*4.4.8条 洁净室内的色彩宜淡雅柔和。室内各表面材料的光反射系数, 顶棚和墙面宜为0.6-0.8;地面宜为0.15--0.35。
*五节 装配式洁净室
*4.5.1条 在新建或改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中,对于面积不大、层高较低、 要求空气洁净度较高的生产环境可采用装配式洁净室。
*4.5.2条 装配式洁净室所在的房间应有空气净化要求,并应与装配式洁 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相适应。外围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。
*4.5.3条 装配式洁净室顶棚可由装配式洁净室本身内壁板或支柱支承, 也可固定在外围建筑上。回风地沟或回风地坑宜设在外围建筑的地面以下。
*4.5.4条 装配式洁净室设计应满足在该室室内安装壁板的要求。装配 式洁净室的构配件应做到:连接构造的整体性强、气密性好,并便于组装、拆卸、 包装和运输。
*4.5.5条 装配式洁净室的四周壁板中,宜有一面或两面紧贴或靠近外 围建筑的墙壁。紧贴时,壁板与墙壁之间的安装缝隙应封闭;靠近时,应留有清 扫距离。当装配式洁净室时,壁板外侧设有技术夹道时,壁板与外围建筑内墙面 之间净宽不宜小于600毫米。
*五章 空气净化
**节 一般规定
*5.1.1条洁净厂房内各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确定,应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洁净室内有多种工序时,应根据各工序的不同要求,采用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。
二、在满足人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,洁净室的气流组级别,宜采用局部工作区空气净化和全
室空气净化相结合的形式。
*5.1.2条 层流洁净室和乱流洁净室以及运行班次和使用时间不同的洁净室,其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均宜分开设置。
*5.1.3条洁净室内的计算温、温度、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满足生产工艺要求
二、生产工艺无温、湿度要求时,洁净室温度为20~26度,温度70度。
*5.1.4条洁净室内应保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,其数值频取下列风量中的较大值;
一、乱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%~30%,层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~4%。
二、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。
三、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立方米。
*5.1.5条洁净区的清扫,宜采用移动式高效真空吸尘器或设置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。洁净室内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的管道,应暗敷。
*5.1.6条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设计中,对施工和维护管理要求,可按附录四和附录五的规定。
*二节 洁净室正压控制
*5.2.1条洁净室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。不同等级的洁净室以及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静压差,应不小于4.9Pa,洁净区与室外的静压差,应不小于9.8Pa。
*5.2.2条洁净室维持不同的正压值所需的正压风量,宜按下式计算:
Q=q1?Σ(q?L) (5.2.2)
式中:Q--维持洁净室正压值所需的正压风量(米3/时);
a--根据围扩结构气密性确定的安全系数,可取1.1~1.2;
q--当洁净室为某一正压值时,其围护结构单位长度缝隙的渗漏风量(米3/时?米);
L--围扩结构的缝隙长度(米)。
*5.2.3条围护结构单位长度缝隙的渗漏风量,可按表5.2.3采用。
压差(Pa) 门 窗 形 式
非密闭门 密闭门 单层固定密闭木窗 单层固定密闭钢窗 单层开启式密闭钢窗 传递窗 壁板
漏风量(米3/时?米)
4.9 17 4 1.0 0.7 3.5 2.0 0.3
9.8 24 6 1.5 1.0 4.5 3.0 0.6
14.7 30 8 2.0 1.3 6.0 4.0 0.8
19.6 36 9 2.5 1.5 7.0 5.0 1.0
24.5 40 10 2.8 1.7 8.0 5.5 1.2
29.4 44 11 3.0 1.9 8.5 6.0 1.4
34.3 48 12 3.5 2.1 9.0 7.0 1.5
39.2 52 13 3.8 2.3 10.0 7.5 1.7
44.1 55 15 4.0 2.5 10.5 8.0